何为一字千金?何为洛阳纸贵?又何为青钱万选?
鬼谷子年幼时下山访学,途中休憩,黄粱一梦红尘已过千年。
富二代留学生王诩,在苏比富拍卖会上竞得鬼谷子下山青花大罐后,意外穿越进入一副躯体,来到了一处陌生的世界。
这是一个以文治世的异界,饱学之士数不胜数。
这是一个妖兽横行的异界,豺狼虎豹占山为王。
如需换源功能请使用手机阅读,进入加砖吧手机版
地球,M国,纽约,曼哈顿约克大道,苏比富拍卖会中。
高台上一位身姿卓越、面容妖娆的金发大洋马朝着台下激动的喊道:
“88号先生出价四千万美金,还有更高出价者吗?
四千万一次,四千万两次,四千万三次。
恭喜88号先生拍得(元代鬼谷子下山青花大罐)!”
台下爆发出热烈的掌声,拍卖师大洋马缓缓走下台,朝着年轻人身边走过,偷偷塞给了他一张纸条。
拍卖会结束后,希尔顿酒店总统套房中,柔软宽大的古典罗帐内,大洋马玉体横陈,王诩正欲上下齐手。
忽然青花瓷大罐中射出一道光柱,王诩消失在了房间中。
春秋战国时期,老子学生,年幼的鬼谷子。
自知闭门造车终究不是长久之计。
虽不是才疏学浅之辈,但奈何终有江郎才尽的一天。
不日,整理行囊,告别亲师,踏上下山访学之旅。
途中休憩,偶得黄粱一梦,历经人生四大喜。
一曰:久旱逢甘雨。
二曰:他乡遇故知。
三曰:洞房花烛夜。
四曰:金榜题名时。
然世上已过千年,朝代更迭,乱象丛生。忽山中微风拂过,鬼谷子已然含笑九泉。
虚无大陆,云国,龙州,沧澜府,雨县,仙人山。
夜晚。
王诩缓缓地睁开双眼,头顶的月光格外醒目。
北斗七星散发出的星芒令他感到诧异,与它们的距离仿佛触手可及。
头晕眼花的他以为自己看错了,摇了摇昏昏沉沉的脑袋,自言自语着:
“我不是正在希尔顿酒店总统套房里那个吗?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?”
王诩再仔细观察自己的身体,本来赤裸的全身,已然穿着粗布麻衣。
他赶忙找了一处溪涧,清澈的水中倒映出的却是一个十二岁的少年。
原本干净帅气的脸庞现在显得尤为稚嫩,个子也矮了一大截。
更要命的是渣男锡纸烫的发型,居然变成了捆扎在两边的丸子头,两只发角鼓鼓的立在脑袋上,气的王诩捶胸顿足。
平心静气后,他揉着太阳穴,开始回忆到底发什么了什么?
随后,大量的记忆出现在他的脑海中。
原来自己来到了一个叫做虚无大陆的异界,占据的是春秋战国时期鬼谷子年幼时的躯体。
可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,这个王诩为什么只是做了一个梦,就经历了千年。
作为来到这个世界要做的第一件事,当然是去填饱自己咕咕乱叫的肚皮。
王诩开始按照记忆,下山而去。
只是山还是那座山,路却不再是那条路。
摸索到清晨,他才拖着疲惫的身体出现在山脚下的雨县。
所幸鬼谷子行囊中,还有一些准备的银两。
看着人来人往的集市,饥寒交迫的王诩朝着一个烧饼铺跑去。
拿出三个铜板,点了一碗赤豆粥外加两个烧饼。
老神在在的坐在板凳上,双手托着下巴,观察着来来往往的人群。
他发现做生意摆弄摊位的商户都是穿着清一色不带纹案的衣服,料子稍微好一点。
拖家带口逛集市的老百姓则是统一的粗布麻衣,有的甚至缝满补丁。
偶尔看见几个成群结队的男人,身着彩色服饰,造型独特,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。
不由好奇的向烧饼店老板打听。
“老板,那些手执羽扇的男人是何身份,穿着衣物为何与他人截然不同。”
“小公子有所不知,那几人都是本地的童生,是要做上人的老爷。
我看你年纪尚小,未曾入私塾蒙学,不知也很正常。
在虚无大陆上盘踞六国,分别为:秋、贞、洛、昱、云、碑。其中又分上三国与下三国,上三国总计九十州,下三国总计三十州。每过五年,国与国之间又会进行文比,决定州的归属权,那场面听说还会死人!
六国之内,衣服颜色皆被各国朝廷管制。
私自穿戴服不配位的衣物,是要被砍头的。
只有通过科举,从文院获得文位,才可在当地县衙领取朝廷分发的恩赐。”
王诩露出一副原来如此的表情,不禁觉得市巾之人果然如古籍中记载的那般:真能侃大山!
老板将粥与烧饼端到了他的面前,笑呵呵的走开照顾其他客人去了。
不知何时,一个满脸污秽的姑娘,怯生生的站在王诩的桌前。
正在低头喝粥的他并未察觉,等抬起头准备食用烧饼时。
才看见身前这个楚楚可怜的女子。
手中的烧饼顿时不香了,虽然她的眼神一直在躲闪,但是并不能隐藏她对食物的渴求。
两只手放在身前,使劲的揉搓着脏衣服。
王诩甚至感觉,如果她再这么搓下去,这件麻衣都会被她弄破。
“你饿了是吗?”
女子看了一眼王诩,使劲的点头。
“呐!给你了。”
她一把抢过王诩手中的烧饼,退后几步,生怕王诩反悔,狼吞虎咽的吃着。
王诩愣愣的看着她,心中想着:
“如果不是鬼谷子留下的盘缠,估计过不了多久,我也要跟她一样的处境了。”
吃完饼后,女子又看向王诩桌上另外一张烧饼。
王诩露着笑意,递给她。
然而她却开口说道:
“谢谢公子,奴家不饿了,还是你吃吧!”
百灵鸟一样的声音,回荡在王诩的耳朵里。
“你家在哪?”王诩问道。
“奴家已无家,儋州大旱,颗粒无收,举家搬迁,逃荒的过程中父母与三个弟妹都没扛的过去。
至龙州境内,只剩下我一人。”
说完眼角湿润,向着王诩作了一个顿首。(古代平辈之间或地位相等,互相表示敬意的礼节。为九拜之一,头不触地,立马抬起,不在地面停留)
出身于新时代的王诩哪里见过如此大礼,赶忙上前拉起她。
“姑娘莫要如此礼节,我愧不敢当。”
“奴家见公子如此宅心仁厚,必定是个有大气运之人。
奴家想跟随公子左右,当牛做马,任劳任怨,侍奉公子。
如果不是您今日赐我一块烧饼,明日护城河中的浮尸,必多一具。”
“你能介绍一下自己吗?”
“奴家潘媚娘,年方十六,家住儋州烟台府墨林县蛤蟆陵。
初学过纺织刺绣,略通一些音律。”
“你以后别称呼我为公子,听的很是别扭。
而且你看我这身装束,明显跟你差不多的身份处境。
你若真心实意想跟着我,那以后就称呼我为诩弟即可。”
潘媚娘听完立马说道:“奴家知晓了,诩弟。”
王诩诧异,无意之举的一块饼,没想到能得到潘媚娘的死心塌地。
他更加好奇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了?
在此之前,他必须寻找到一处落脚的地方。何况带着一个女子,总不能露宿街头吧。
虽然此时正值春季,那也不能受了凉。
得了风寒,在这个没有先进医疗的世界,等于白白冒险去葬送性命。
为今之计,作为斯坦福商学院每年获得奖学金的高材生王诩。
此刻正全神贯注的思考着,如何让自己变得腰缠万贯,不再为吃喝住行日日苦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