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念本来就是顺手打死了这头野猪,一个人肯定吃不完这么多,不如做个顺水人情。
啊?
跟着笋过来的这批更卒,彻底傻眼了。
没想到赵念这么大方,直接要送他们一半,岂不是200斤。
“足下是说,送给我们一半?”笋咽了好几下口水,才回过神来。
连对赵念的称呼,都变成了尊称。
“当然,小子也没趁手刀刃开膛破肚,还需要借用诸位大人的呢。”赵念嘻嘻一笑道。
他倒是显得大方,也因为荒郊野岭吃不完也不方便带走。
因为没办法保存,不如做个顺水人情。
不管是腌制的盐,还是说熏制需要至少几天时间,此刻都没办法做到。
“哈哈,好说好说,那就谢谢兄弟了!”笋眼珠子一转,立马答应了下来。
身后跟着的更卒,急忙过来搭把手,帮赵念将野猪抬回营地。
多人一齐动手,迅速将这头野猪处理了出来。
这些更卒也不贪心,只取走了接近一半的前身,猪头和油水大的后半截都留给了赵念自己处理。
他便向这些人借了把青铜手刀,在营地做起了生意:
“来来来,新鲜的野猪……额,是山彘肉,肥的六钱一斤,瘦的四钱一斤!都别错过哈!”
这一喊,刚才在远处只能羡慕的所有被迁徙百姓,立马围了上来。
这可比城中那些卖肉的屠户,便宜了接近一半的价格啊。
在秦朝想吃顿肉,寻常人家只有逢年过节才行,这些富户至多也就一月一两次了不起了。
但是碰到捡便宜的事情,他们当然来了兴趣。
“小郎君,此话当真?”先到的几人摸着怀中的秦半两,兴奋的说道。
“这个自然,我一人也吃不完啊!”赵念笑着道。
他是个精致主义者,穿越后家里的所有家当换了布鞋穿在脚上。
要知道面前这些富户,大多数人就算有布鞋,平常也只是穿草履而已。
以至于赵念现在囊中羞涩,刚好可以趁此机会回点血。
【磕头求鲜花评价票月票,一花一票不嫌少,刚开始数据有点冷清,跪求大家多多支持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