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傻大春也有春天 第一章 楔子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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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好,我是大春,就是那个傻傻的大春。

当年我说了一句:我觉得马冬梅长得比秋雅好看。

夏洛说:你是什么时候瞎的?

其实大家都没说错,我也算是瞎了眼,只不过夏洛一直喜欢的是秋雅。而我的所爱,就是那个平时虎里虎气的马冬梅。

马冬梅喜欢夏洛,这是同学们都知道的事情,连我这个傻子都看的出来。不过当听了夏洛的话去追了马冬梅,这却是我当年第一次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。

即便只能骑电动车上下班,挤在四十平米的出租房里,生活过得清贫,但是冬梅跟了我,日子却过得异常开心。不比她当初强要跟夏洛在一起的时候要难过,下班回家看到路边的向日葵的时候,我就会停下来买一株回去,我这个公认的傻大春尽可能地将自己所有的爱和温柔都给了冬梅,幸福的生活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着!

当然,这只是我做过的无数次美梦当中的一个。

实际的情况是这样的,当我厚着脸皮跟她表白的时候,马冬梅很温柔地说了一句:傻大春,你做梦去吧。

就依然每天都去关注她的夏洛了,我不止一次看到她躲在阴暗的角落里,望着趾高气扬的夏洛偷偷地咽着口水。

还有一次做梦,梦见夏洛说:不用老是想着去考大学,让你妈把供你上大学的钱都拿来卖房子,只卖二环路边上的。

想想也有道理,从梦里醒来,我就叫我妈在二环边上买了两套房,买的时候每个平方米的价格是两千七,说实话,这一次夏洛并没有坑人。涨到两千九的时候,我就赶紧跟我妈说把房子卖了,准备狠狠地赚上他一笔!

可我妈嘴上答应着,那天却因为去和老闺蜜们打牌,把这事给忘了,气得我晚饭都没出去吃。

我妈过来安慰我说明天就去卖房,我还让我妈说服亲戚们把房子都卖了,租房子住。

说实话,我是个很容易自我满足的人。就因为这性格,大家都说我一身的傻气,要不我咋会是傻大春呢?

这次我妈却狠狠地坑了我一回。

她是卖了那两套房,是以三千每平方米的价格卖的。刚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倒还是挺开心的,可是她又讲,经不住旁边一个死老头的劝说,把那个小区旁边的一个破破烂烂的大杂院给买了。

后来我去看了那个大杂院,原本宽敞的四合院的院子里被搭建了许多间破房子,我妈竟然乐不可支,说是这些破房子可以分成很多间租给外地来京城打工的人,每月的租金就够我们一家躺着吃睡着喝了。

没法,摊上这样的老妈,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。

其实,这样的大杂院我们家早就有,只不过地段不好,是在海淀那边,离亚运村还有几里路。那是我妈的老家,我姥姥姥爷留给她的遗产,里面也住了很多外地来的打工人员,只是房租不及这新买的大杂院的一半。

像那次梦里夏洛说的那样,我和我的同学们基本上都不用为能不能上大学而发愁。除了像夏洛张扬那样的父母都是在单位上班的子弟,当地人谁家没几处房产,谁家会为吃喝拉撒的事而去发愁呢?

当然,和上学时不一样。高中一毕了业,袁华和秋雅那样的好学生都如愿上了好大学。连马冬梅也上了体育学院,夏洛也去他妈的单位里当了保安。

有情人终不能成为眷属,秋雅在大学里找到了比袁华家庭条件更好的男朋友,马冬梅也成了一个篮球运动员的码子。

而我,只能在姥爷留下的大杂院里开了一个游戏厅,请了一个表哥帮忙看着。赚的钱可以帮着我没事的时候,去叫上夏洛张扬他们去撸撸串泡泡吧,有些时候还能买几件街面上流行的衣裳。

故事本来到这里就该差不多了,按照平常的剧情都可以波澜不惊地划上一个句号。

有个词叫做峰回路转,微妙就在这里。

马冬梅的篮球明星男朋友越来越出名,相比之下,姿色平平的她自然就成了别人更新换代后的淘汰品。做保安的夏洛本来就感觉当初对不住马冬梅,这下可就又有了机会,约着我一起三天两头的去请她吃饭、打游戏,去三里屯泡酒吧。

三里屯作为酒吧聚集地,激烈的竞争激励了各家酒吧不断改进,寻找自己的风格,相继出现了乐队、鲜咖啡、各种进口啤酒与红酒。当今的那些大碗不少都是这里的常客,并在三里屯酒吧把他们的歌唱向全国。从这个时候起,三里屯成了京城时尚的代名词。

夏洛那点工资根本就经不住酒吧里的潇洒,更多的时候,当冤大头买单的自然就是我这个傻大春了。这样,约着约着,马冬梅的天平就自然往我这个冤大头的方向倾斜了。

虽然学生时代对马冬梅是有所幻想,甚至还为她梦**过。出了学校,我们有了见识,不再是当初没的井底之蛙了,拨开那片阻挡视线的叶子,美好的世界向我们呈现出一大片美丽的森林,展示着它多姿多彩千万种风情的美丽。

所以我跟夏洛指 --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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